对中国教会人观的系统性反省
李锦纶
一、前言
在作系统性归纳之前,我们需要厘清词汇上的浑淆,要把dualism与dichotomy分开。在中文用词上dualism的正确翻译是「二元论」,是一个不限于人论课题的形上学专有名词,指任何事物中有两个彼此独立甚至对立的根基,比如诺斯底主义或摩尼教的宇宙观就是一个典型「善」与「恶」对立的二元论,另外在柏拉图的观念里也有理性为善,物质为恶的前设,因此他的人观也认为不朽的灵魂必须力求脱离败坏的物质躯体。ichotomy应翻为「二分观」,一般应用在人论上是指人可以被分割为「灵魂」与「身体」两个部分,也称为「二元人观」,其重点在于可分割性多于分割部分的对立性;同理,一般称为「三元人观」的trichotomy严格应该叫「三分观」,根源自柏拉图的二元论人观,透过亚理士多德加以把「灵魂」区分为理性与动物性的不同部分,演变成为「灵」、「魂」、「体」的三分观念。
二、中国教会观察
作为许多国家意识形态的唯物论,认为人是以物质为基础的动物,其精神生命归根究底只不过是物质世界中的现象而已, 因此唯物论的人观是「一元论」的人观(anthropological monism)。到底这观点对今日的中国人影响有多深?从包括电影的文艺作品及新闻观察中所反映出来的当今中国社会价值特别是对于生命的态度与道德行为的看法 可以说影响是肯定有的,但应该还没有摆脱传统文化(尤其儒、释)观念在中国人行为上深层的支配。如果我们可以同意这一点的话,也许我们不能否认功德观对中国人的持续影响力,在此人的行为与其存在价值挂钩成为善行的动力,重视内心修养以达调节外在行为的目的,并通过道德教育培养发挥人本的善性潜能,试图克胜因外来环境各样闭障的负面力量,虽然不是柏拉图式的二元对立观念,但是也存在从内心生活与外在行为不协调而产生的张力,这正好配合了倪柝声所引介的「三元人观」中「灵」与「魂」的对立观点,使之与中国的深层文化构成一个自然的衔接,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三元人观」在中国教会广为流行的原因之一。
在所接触的上一代的教会领袖中多持这样的人论观念,虽然我们不能很准确地点出今天中国受到倪柝声「三元人观」所影响的教会的地区分布,但是要说中国70%以上的教会仍受其人观直接或间接的支配实不为过。自马礼逊以降,西国差会来华宣教不论在缘海地区或内陆都建立了不少宗派教会据点,但是在神学上的影响还是有限,不及倪氏通过其文字出版在教会中(包括「小群」以外的教会)的广泛流传来得重要。西方神学的「二元人观」影响有限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中国人一般对于理论的差异不太斤斤计较,又加上在动荡的环境底下,相信宣教士会多花心力在传福音及服务工作上,过于处理信徒的神学立场。我们发现有一些家庭教会系统其发源地本来是宣教士拓荒的工场,但是今日却成为倪柝声「三元人观」信念的坚守者。
值得注意的是「三元人观」虽然还是中国教会在人观方面的主流思想,但是近年来因着唐崇荣牧师的书籍、录像带及光盘把改革宗神学引介进入中国大陆,不单受到年青一代传道人的欢迎,甚至连坚守「三元人观」的教会系统也争相要求获取这些造就材料。所以从这次研讨会的田野调查问卷中发现一个现象,就是在不同地区的教会系统中,大家对人观的看法大同小异,在理论上一般没有很鲜明的立场,也没有一定很清楚知道自己受谁的影响,可以说近年各方的培训事工与外来的属灵材料已经开始发挥效果,渐渐淡化倪柝声的影响力,使中国教会可以比较开放接受更广的真理教导。
三、评三元人观
对于倪氏的「三元人观」,华人学界多有研究,在此只归纳廖文重点。除了对解读上的困难以外,在信徒生活上主要问题出于对知识、情感领域的排斥,至使在鼓吹属灵的追求过程当中,不必要的否定神创造时给予人在知性、感性上的恩赐,不自觉中产生对社会生活(甚至家庭生活)较偏颇的排斥态度。当然,这里不是否定有对于克胜肉体的教导,乃是认为在「三元人观」中把神创造的天然生命表现与支配着人类罪性行为的原则,被罪性扭曲的「肉体」(sarx)有混为一谈之嫌。倪氏假如要从字义研究来支持其「三元人观」,「灵」与「魂」为两个分割部分,从今天的研究结果判断是很有问题的,原因是不论《旧约》或《新约》的用词都得从使用中确定其真正意义,不能假设一个词在所有出现的经文里都是同样解释。其实这原则对一般文献的语义研究亦然,虽然我们可以从字典中找到某一个词汇的解释,但是其实际意义必须由词汇与上下文的关联来判断。总而言之,《圣经》一贯以人为整全的个体视之。
就分析倪柝声所常引用的经节,《帖前》5:23虽然把「灵」、「魂」、「体」分开并列陈述,但是是唯一的一处,无疑在初代教会的教父中如俄利根(Origen),也有以为此段经文支持「三元人观」的看法,不过我们还是得问这支持是否实在。从上下文看,保罗并非刻意在此分析人的构成,而是在极度心情底下(参3:110)所发出的一个充满强烈感情的祝福语?「愿???上帝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重点在于人的「全然」性(holoteleis),而下文加以解释如何使一个人得以「完全的被保守」(holokleron … teretheie)。描述「人」作为被保守的对象时保罗是用「三合一」的修辞法(hendiatris) 来表达?to pneuma kai he psyche kai to soma,其特点是在于以第一个词作为主词,又用kai连接第二及第三个词,后面两个名词是分别以不同角度共同形容主词的;所以,我们应该了解这段经文所讲的是?「又愿你们得蒙保守,你们这『属灵的人』(hymon to pneuma)是的,包括『灵魂』与『身子』」。这样的解读与Donald Guthrie的观察一致,他提出保罗使用pneuma一词的时候,是接连了《旧约》nephesh用以指「全人」的观念,但是加深表达了人经历基督生命的涵蕴。 如此看来,《帖前》5:23不单不是支持「三元人观」,相反的却是指出人包括「灵魂」与「身体」,指向「二元人观」的看法!
至于《来》4:12所说的「魂」与「灵」(psyches kai pneumatos)是对应「骨节」与「骨髓」(harmon kai muelon),我们可以确定在此并非说「魂」与「灵」之间可被切割为两个部分的意思,不然对于「骨节」与「骨髓」而言也得作同样了解,但是这两个词却缺乏「个体性」的对应观念(substantive correspondence),相反的它们的对应性在于以「复数形态」(on)呈现的在骨格体系中其「非个体性」(nonindividualized amorphism)意涵。其实我们应该从希伯来人惯用的平行语法结构去理解,「骨节」与「骨髓」是互相解释的「二合一」修辞法(hendiadys), 以「骨髓」加深形容「骨节」所表达的意思,就是人体的最深处,因为希伯来人认为骨格是人身体的最核心部分(参创2:23);同理,「灵」是加以深入描述「魂」所说明的,人的内心世界深处。每词组的两个相关词汇并非代表两个独立存在的「个体」(entity),而是以不同角度加深说明同样的事实,当两对词组合并起来的时候就是表达了人无论是外体或内心即全人 的最深处,都没有办法逃得过神话语的解剖及参透能力。如果要说《来》4?12这节经文支持「三元人观」,不如说其实是暗指「二元人观」,因为从人的外体与内心即代表全人来看,实在某程度呈现了二分的思想;致于「灵」与「魂」之间的关系,我们顶多可以说是代表了信徒生活功能的面相(functional aspects);换言之,「灵」与「魂」之间的分别是对于人的外指性表述(external reference description),而不是讲人的构成的内指性表述问题。照样,《林前》14:14-15所说的「灵」与「悟性」所指的也只是从祷告和唱诗的功能角度,说明信徒生活有直观性(intuitive)与理性(rational)的不同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