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柏雄
在进入这个神圣的题目之前,我们必须先有这样的体认,那就是三一神本身是个奥秘。先有这样的体认是非常重要的,否则人要高傲,自以为是的来『研究』、『论说』所无法透彻了解的三一神本身。谦卑、受教的心,才能得着关于三一神完全且平衡的真理。奥古斯丁(Augustine)曾说:『试图分析三一神无异于以蠡测海。』路德马丁 (Martin Luther)曾警告我们不要以我们天然的智力来探索神圣三一的真理。他说:『因为这个论题(即三一)是非常难以掌握的,首先因其之微妙,次则因我们的软弱。因此,想要更深涉入其中奥妙,乃是全然愚拙且危险的。若我们真能够这样作,我们就不需要圣经的引导了。果真如此,我们也不需要这位教师和君王了。甚者,凡忽视圣经又自认聪明以探求这些问题者,无异是作了神的教师,而非其学生…。在此,理智若困扰你,或如一些挑衅者所问的问题说:那么,(神)有两位喽?回答(应是):只有一位神,但却有父也有子。怎么可能呢?(我们)应谦卑地响应说:我不知道…。我们的理智是盲目的,无法看明这高深的事…羞辱你了,可怜的理智!我们这可怜贫穷的凡人如何能领会这奥秘呢?』(注1)
在论及神圣三一的奥秘时加尔文(John Calvin)说:『在思想圣经的隐藏奥秘时,我们应当深思熟虑,非常中庸适度,小心翼翼,以免我们的心思或言语逾越了神话语的规范。因为那天天展现在我们眼前之太阳,我们尚且无法测其实体的组成成分,又如何能窥知神那无边无际之本质于万一呢?人的心思尚且无法领会自己,如何在其自我引导之下参透神的本质呢?因此,让我们乐意将认识神的知识留给神自己,永不试图在神的圣言之外来探寻祂,也永不说到祂或想到祂过于祂的话语所引导我们的。』(注2)
对于生命的事可以分析到某种的程度,但是其中总有一些奥秘的元素。医生不断地解剖、研究人体的构造、功能,定量之,且能解释许多事,但他们同时体认到肉身的生命仍大有其奥秘在。谁能透彻明白人脑的奥秘及其神经传导的功能呢?谁能透彻明白人的心脏何能自然跳动并且终其一生不断压缩百万加仑血液达于四肢百体、五脏六腑呢?心理学家能稍微剖析人心理的领域,但谁能全知人思维、情感、决断的奥秘呢?生理和心理的生命尚有其奥秘难知的领域,神圣的生命则更是如此。
诚如前面三位先圣所说的,人要以有限的头脑测度比天地还要广大浩瀚,又不受时空限制奥妙的三一神,无异于以蠡测海、以管窥天,是不自量力也!凡要凭自己的聪明才智来探究神圣三一之奥秘者,真的是想要作『神的教师,而非其学生』了!
信徒该有的态度-相信、接受、经历、享受
既然三一神本身是如此深奥难明,信徒是否就此望而生畏,不敢稍谈,或者是置之不理,不闻不问呢?谦卑是对的,但却也不该是蒙懂无知;探究是对的,却也不是运用人天然老旧的心思和理智。须知关乎神圣三一的真理,有许多并不符合人天然的想法和逻辑的。譬如,神只有一位,却有父、子、灵三者的讲究,那么人会问:这三者,何者才是神呢?答案是:父是神,子是神,灵也是神。反过来说,既然父是神,子是神,灵也是神,就应该有三位神了。但答案却是-『只有一位神。』(提前二5)。在人的数学里,一就是一,三就是三,一绝不会等于三,三也绝不会等于一。但在神格里一却是等于三,三又是等于一。这不符合人天然的逻辑,也超乎人头脑所能领会。既是这样,我们的态度该是如何呢?我们应该简单相信并接受圣经所载关乎神圣三一之道的明言并启示。
神圣三一的神圣生命
神圣三一的神圣生命虽是我们所难以测透的,却是为着给我们享受并经历的。父神是生命的源头(约五26);子神基督是这生命的流出,因为『生命在祂里面』(约一4上),祂就是生命(十四6上);灵神是生命的流入,因为祂就是『生命之灵』(罗八2)。这生命是神圣、非受造、永远的生命,且是无始无终、不能毁坏、不能朽坏之三一神的生命。在新天新地的新耶路撒冷里,三一神将以父神作生命之光照亮我们(启二二5),以子神基督成生命树供应我们(2);以灵神作生命水河满足我们(1)。这生命是那么奇妙、奥秘又神圣,是我们无法测透明白的,但却是为着给我们得着、经历,并享受的。正如主耶稣来到地上时所宣告的,祂说,『我来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十10下)。但愿我们是简单地相信接受,却又是丰富经历并享受祂这位奥妙的三一神。
启示和经历的需要
关于三一神的身位(正如祂伟大的计划和工作,基督是神具体的化身,教会是基督的身体等等)这神圣的真理,需要神亲自启示在人的里面,不然这真理对人而言乃是奥秘隐藏的。对于这真理,人有限的头脑和理解力是无用武之地的。主曾告诉我们,『除了父,没有人认识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启示的,也没有人认识父。』(太十一27)。可见人要认识子,必须有父的启示,照样,人要认识父,非有子的启示不可。可见这完全是一件神圣启示的事,而非人天然头脑里所既存的东西。当彼得在该撒利亚腓立比的境内宣称,『你是基督,是活神的儿子』(太十六16) 时,主告诉他说,『这不是血肉之人启示你的,乃是我在诸天之上的父启示你的。』(17)。这里再度给我们看见,人要认识主和主的身位,需要有父的启示。若没有父的启示,人如何能看出平凡的拿撒勒人耶稣是基督,是活神的儿子呢?加拉太书一章十六节保罗说,神『乐意将祂儿子启示在我里面。』感谢神,关乎祂神圣的身位向着我们并不是一直隐藏关闭的,因祂乐意将祂自己向我们这样愚拙的人启示出来。
另一面,我们也要知道,所有圣经中神圣真理的启示都是为着给我们经历的。若不是出于启示,就只是人天然头脑的领会而已;若不是主观的经历,则只是客观的道理而已,于我们并无裨益。所以在以弗所书使徒保罗有两次的祷告,第一章的祷告,是为信徒求『启示』的祷告,第三章的祷告是为信徒求『经历』的祷告。第一章,他祷告说,『求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荣耀的父,将那赐人智能和启示的灵赏给你们,使你们真知道祂。』(17)。这智能和启示的灵在我们心中照亮我们,使我们对祂自己和祂的工作有真正的看见。第三章,他在父的面前屈膝,为信徒祷告说,『求祂按着祂荣耀的丰富,借着祂的灵,用大能使你们得以加强到里面的人里,使基督借着信,安家在你们心里。』(16,17)。父的荣耀和祂的灵都一同作工,使信徒得加强,能以活在他们里面的人里,使基督安家在信徒的心里。这就是三一神成为信徒主观的经历。至终,信徒为三一神所充满,成为祂一切的丰满。(19)。
我们真正的需要并不是用头脑来领会三一神的道理,而是要得着三一神奥秘的启示,使祂也成为我们主观的经历和享受。历代以来,神的儿女加入关于神身位,基督身位道理上无止境的研究和争论,这些只徒增敌对和分裂。但神的心意却不是这些,祂乃是要将祂自己分赐到祂所重生的信徒里面,并内住在他们里面,作祂们的生命和人位。
所以,当保罗写到关乎三一神的真理时,他不是以道理说教的方式呈现在信徒面前,他乃是给信徒看见,三一神与信徒有生命上密切的关连,与信徒的经历息息相关。这些绝不是客观的、道理的、字句的、虚无漂渺的、遥不可及的;反之乃是主观的、真实的、生命的、具体实化的,近在左右的。他在哥林多后书的结语里,以神圣的三一祝福哥林多信徒,他说,『愿主耶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与你们众人同在。』(十三14)。这是何等的甜美,亲切又主观。三一神与信徒的同在乃是有主的恩,父的爱和圣灵的交通。主恩、父爱借着圣灵的交通,临及信徒,这是何等切身的经历。这绝不是客观的字句道理所能比拟的,也绝不是人文哲学所能提供的。我们若有这样基本的认识,三一神的身位对我们就不再是客观的道理,神学上的字眼,而要成为我们主观的经历,与我们基督徒的信仰、生命,生活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神只有一位
圣经明说神只有一位。无论旧约或新约圣经都明确宣告宇宙中只有一位神,再没有别的神。旧约申命记四章三十五节说,『…要使你知道惟有耶和华祂是神,除祂以外,再无别神。』三十九节说,『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记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华祂是神,除祂以外,再无别神。』这里不是说除『祂们』以外,再无别神,而是除『祂』以外,再无别神。同书六章四节又说,『以色列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诗篇八十六篇十节下也说,『惟独你是神。』这里不是说,惟独『你们』是神,而是说,惟独『你』是神。这也证明神只有一位。以赛亚四十五章五至六节说,『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无别神,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神。』这里不是说除了『我们』以外,再没有神,而是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其它请参考四三10,四四6,8,四五6,14,18,21,22,四六9)。新约罗马书三章三十节上说,『神既是一位。』林前八章四节下说,『神只有一位。』提前二章五节上说,『只有一位神。』这些话都明确地宣称神只有一位。
神只有一位且是独一的,是圣经明确的启示,人无庸置疑,这是基本且总结的原则。但是读者不免生疑,因为有几处的经文似乎与此相矛盾,与此不相合。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三章二十二节,十一章七节,以赛亚六章八节神岂不是自称『我们』么?『我们』是复数的。这样神到底是一位呢(如前述)?还是一位以上呢(如后引)?若我们信神只有一位,就不可能信神有一位以上,反之,我们若信神不止一位,就不可能信神只有一位。这二者永远不可能彼此得着协调的。这样,圣经本身是自相矛盾的么?圣经既是神的话,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有这二面似乎相对的记载,定规有其道理在。其答案乃是我们要看见神虽是一位,却有父、子、灵三方面的讲究。这是三一神身位的奥妙和令人费解的地方。
神有父、子、灵三方面的讲究
圣经虽然向我们启示神只有一位,却有父、子、灵三方面的讲究。创世记一章一节说,『起初神造天地。』这里的『神』字,希伯来原文是『以罗欣』(Elohim),是『以罗阿』(Eloah)的复数词。同章二十六节又记载说『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我们』表明神有复数一面的讲究。希奇的是,虽然这里的『神』字都是复数名词,然而这二节经文的动词『造』字原文却都是单数的。以赛亚六章八节,神说,『我可以差遣谁呢?谁肯为我们而去呢?』在这节里神自己用『我』又用『我们』来说出祂的呼召。这里的『我』就是『我们』,『我们』就是『我』。这是何等的奥妙!以上所引的经节向我们表明我们所信的这一位神,不仅是单数的(独一的神),也有复数一面的讲究。可以说,这一位乃是『单复数』(Uniplural)神。旧约圣经并未将三一神的身位完全启示出来,人只能认识神是独一的,只有一位神,而祂又自称『我们』,有复数一面的讲究。
到了新约,三一神的身位就有清楚的启示了。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节主复活后嘱咐门徒,要将万民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这里主清楚向门徒揭示神乃父、子、圣灵。奇妙的是,父、子、圣灵虽是三者,『名』却是单数的。司可福(C.I.Scofield)在其『参考圣经』(Reference Bible)的这一节有一批注说,『这字是单数的,是『名』不是『诸名』。父、子、圣灵是这位独一真神最终的名称。』(注3)神只有一个『名』,但祂却是三-父、子、圣灵。这就是为什么初期教父用『三一』(Trinity)来说到这一位神。虽然圣经没有『三一』这个词,但我们在新约里到处可以看见三一神的启示。使徒约翰、保罗、彼得的著作都多次提到这位神的三一性。
但即使在旧约,我们虽然没有父、子、圣灵三者清楚的明言,我们却能从经文中隐约的得知神有这三方面的讲究。譬如在民数记六章神要祭司以三重的方式祝福祂的子民以色列人,就隐约启示出神有父、子、灵三方面的讲究。神说,『你们要这样为以色列人祝福,说,「愿耶和华赐福与你,保守你。愿耶和华使祂的脸光照你,施恩给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平安给你。」(23~26另译。)这三重的祝福合于新约所说神圣三一的神圣祝福。『愿耶和华赐福与你,保守你』乃是父神的祝福。祂使我们蒙保守在父神的名里,就是在祂神圣的人位里,并蒙保守脱离那恶者。(约十七11,15)。『愿耶和华使祂的脸光照你,施恩给你』乃是子神的祝福。祂作为从高天临到我们的清晨的日光,使我们接受祂,并且恩上加恩(路一78,约一16)。『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平安给你』,乃是灵神的祝福。祂作为三一神活的同在,赐给我们出人意外的平安。(约二十一21~22,腓四7)。
再者,以赛亚书六章给我们看见侍立在神面前的撒拉弗,当他们归荣耀给神时,是昼夜不断的说,『圣哉、圣哉、圣哉、』。这也给我们看见,说三次的『圣哉』含示神乃是三一的。(参启四8)。同书四十八章十六节下说,『现在主耶和华差遣我和祂的灵来。』这更隐示神乃是三一的。『新司可福参考圣经』(The New Scofield Reference Bible)在该处的经文批注里说,『这是旧约中暗示三一(Trinity)最清楚的(经文)之一,因为这里说话的不是先知,而是主自己。参考12节。』(注4)。莱利(C.C.Ryrie)的Study Bible在该处的经文批注里亦说,『「我」,说到道成肉身的基督,祂在这里与全能的主和灵相关连,给我们瞥见旧约的三一(Trinity)。』(注5)
另外,当神呼召摩西时,对他说祂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三6)神既是万人之灵的神(民十五22)祂为何不简单的对摩西说祂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呢?反而祂好象特别强调祂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这样向摩西介绍自己,隐含祂这位独一的神要向人启示祂有亚伯拉罕身上所代表的一面,有以撒身上所代表的另一面,又有雅各身上所代表的第三面。亚伯拉罕的神指明祂是父神,以撒的神指明祂是子神,雅各的神指明祂是灵神。若非为要向人启示祂是父、子、灵三一神,有三方面的讲究,有三方面的工作,神就不须要向我们说祂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借着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三个人,更是借着神在这三个人身上所作成的工作,我们认识了神是三一神,有父、子、灵三方面的讲究。但『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不是三位神,而是三一神。
所以,无论从旧约的隐示和新约的明言和启示,我们都看见神有三的讲究。但读者可能会问,这一位神的『三』是怎样的『三』?父、子、灵三者在神格里当如何称呼?传统上基督徒较惯用的说法是三个『身位』(Person)。但是,当我们用『身位』来表达神圣三一的『三』时,我们应当非常小心。达拉斯神学院创办人多马格力菲(Griffith Thomas)在他所着的『神学原理』(The Principle Of Theology)一书中说,『「身位」这词有时也遭受反对。正如所有人类的语言,这词易于被责难为不正确,甚至有确实的错误。当然不能把这词引申得太过,否则将导致三神论。…有时我们被迫用像「本质」(Substance)和「身位」(Person)的词,我们并不认为它们等同于我们人类的本质和个格…。三一的真理和经历并非依靠神学的词汇。』
综上,我们看见我们的神乃是独一的一位,但祂也有三的讲究。祂是一又是三,是三又是一,因此祂乃是三一神。这三者,父、子、灵虽然有分别却不分开,因为只有一位神。虽然是一位神,却又有父、子、灵三方面的讲究。神格的三一实在是奥秘,又奇妙。祂名是『奇妙』(士十三18,赛九6)。诚然!
父、子、灵三者从永远到永远同时共存
父、子、灵三者都是神
圣经揭示父、子、灵三者从永远到永远同时共存。神格的三者都是神,但不是三位神。祂们乃是三一神。有人信神是三位,乃是三神论的异端,这是我们所该弃绝的。我们信徒相信独一的一位神,我们不是多神论者。
父是神。新约圣经多处经文说到父神。以弗所一章十七节保罗说,『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荣耀的父』;四章六节说,『一位众人的神与父』;林前一章三节说,『神我们的父』;彼前一章二、三节说,『…父神的先见,…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一3)。
子也是神。我们必须清楚看见神的儿子耶稣乃是神。希伯来一章八节说,『论到子却说「神阿,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罗马九章五节宣称基督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约翰一章一节,十四节启示耶稣是太初永远的话,就是那位神,祂成了肉体并且住在人的中间。以赛亚九章六节也宣告,『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祂名称为…全能的神。』
约翰二十章二十七节主耶稣在复活里向疑惑的多马显现,并且对他说,『不要不信,总要信』。多马向复活的主耶稣响应说,『我的主,我的神!』(28)。耶稣对多马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29)。多马因为看见了耶稣,便信耶稣是神。我们虽然没有用我们的肉眼见过耶稣,但我们是有福的,因我们也信那位得荣复活的耶稣是神。
当不信的犹太人恶意的与主耶稣辩论时,祂向他们启示了祂永远的神性。『犹太人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我是(I am)。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他。』(约八57~59)。根据正确的文法,主耶稣应该说『还没有亚伯拉罕,我曾是(I was)。』其实主并不在乎文法的对错,乃在乎启示祂永远的神性,就是祂是那伟大的『我是』。出埃及记三章祂曾向摩西启示祂的自己。『摩西对神说,我到以色列人那里对他们说,你们祖宗的神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他们若问我说,祂叫什么名字,我要对他们说什么呢?神对摩西说,我是那我是(I AM THAT I AM)。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我是』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就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耶和华是我的名,直到永远,这也是我的记念,直到万代。』(13~15)。约翰八章主耶稣宣称祂是那位永远我是的神。当时一些犹太人却认为祂这样的宣称是亵渎神。因为对犹太人而言『我是』(I AM)就是那自有永有、独一权能、造天地的耶和华。主耶稣称祂自己为『我是』,就是他们所敬拜的耶和华。他们认为主耶稣明明是个人,却将自己比作神,并且就是他们所信的耶和华。难怪他们要拿石头打祂。但在同一次的说话里,祂也说,『你们若不信『我是』,必要死在罪中,』(24),『你们举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是』。』(28)
出埃及三章的『我是』就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就是三一神。亚伯拉罕的神说到『父神呼召人、称义人、装备人、使人凭信而活,并活在与祂的交通里。』(创十二1,十五6,十七,十八,十九29,二一1~13,二二1~18)。(注6),以撒的神说到『子神赐福与人,使人承受祂一切的丰富,过享受祂丰盈的生活,并在平安中过生活。』(创二五5,二六3~4,12~33)。(注7)。雅各的神说到『灵神在万有里作工,叫爱祂的人得益处,祂也变化人,并使人在祂神圣的生命里成熟,好叫人能给万民祝福,管理全地,并以子神作为生命的供应满足万民。』(创二七41,二八1~三五10,三七,三九~四九,罗八28~29)。(注8)。歌罗西二章九节说,『神格一切的丰满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基督是三一神,就是那伟大的『我是』,亚伯拉罕之神、以撒之神、雅各之神的具体化身。
在旧约里神有一圣称即『耶和华』(创二4),这名是用于祂与人的关系上。与创造的关系上祂是『神』(创一1),与人的关系上祂是『耶和华』。这词原意为『祂是那是者,因此是那永远的我是』(He that is who He is; therefore the eternal I Am)。在耶和华自己的神格里有父、有子,又有灵。祂是独一的神,却又有三重的讲究。而『耶稣』这名的意思就是『耶和华救主』或『耶和华的救恩』。我们向人宣称耶稣是神,是耶和华,祂是『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太一21,23)。
圣经也启示那灵是神。行传五章记载彼得对亚拿尼亚说,『你欺哄圣灵』(3),接着说,『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4)欺哄圣灵就是欺哄神,可见圣灵就是神。
父、子、灵都是永远的
首先,以赛亚九章六节提到『永远的父』,所以父是永远的。再者,子也是永远的。希伯来一章十一,十二节论到子说,『天地都要灭没,你却要长存,…惟有你永不改变,你的年数没有穷尽。』再者,启示录二十二章十三节主向我们宣告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初,我是终。』这样的宣告与同书一章八节神的宣告一式一样,足证祂就是神,祂是永远的。祂无生命之始,亦无生命之终(来七3),所以祂是永远的。最后,灵也是永远的,因为希伯来九章十四节提到『永远的灵』。从以上经文,我们看见父、子、灵三者都是永远的。
父、子、灵同时共存
圣经清楚给我们看见父、子、灵三者无论在何时、何地、何景况中都同时共存。
既然父是永远的(赛九6),子是永远的(来一11,12)、灵也是永远的(来九14),那么,在以过无始的永远里,祂们就是同时共存的,不然,就不能以『永远』来称父、子、灵了。
在创造时,父神说话(创一3)、子基督为工师,万有都是借着祂造的(西一16)、灵神来配合运行(创一2)。可见创造时,父、子、灵三者是同时共存的。
在基督道成肉身的事上,是至高者(神)的能力荫庇童女马利亚,是圣灵成孕在她里面,结果生出成为人的耶稣基督(路一35,太一20,21)。所以道成肉身时,我们也看见父、子、灵同时共存。
然后在主耶稣受浸时,我们看见子基督在约但河里受浸,父从天上说话,灵则彷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太三16,17)。这也表明神格里的三者同时共存。再者,当主耶稣在地生活、尽职时,祂为圣灵所膏(路四18)、受其引导、被其充满(四1)、靠圣灵赶鬼(太十二28);祂不是一人独处,乃是一直有父的同在(约八16,29,十六32)。这也证明父、子、圣灵三者同时共存。
当主耶稣钉死十架时,父神在那里审判为我们成为赎罪祭的耶稣(赛五三5,6,10,太二七46),子基督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我们的罪(彼前二24),在那里祂借永远的灵,将自己献与神(来九14)。神格里的三者在此亦同时共存。
当主耶稣复活时,父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了你,』(徒十三33,来一5,五5),所以是神叫祂从死人中复活的(徒二32,三14,四10,五30,31,十三33,37)。另一面则是主自己从死里复活,因为祂是生命的创始者(徒三15),祂原不能被死拘禁(二24),祂有不能毁坏的生命(来七16),祂是复活、祂是生命(约十一25)。再者,罗马书一章四节说祂『按圣别的灵说,是从死人复活,以大能标出为神的儿子』,虽然圣别的灵在此并非指神圣灵的位格,却是无法与之分开,因为圣别(的性情)是属于圣灵的,如同圣灵成孕童女腹中生出那圣者一样(路一35)。可见父、子、灵三者在此亦同时共存。
基督复活升天,坐在神宝座的右边,父将所应许的圣灵浇灌下来(徒二33)。这也证明父、子、灵三者同时共存。
基督升天后,以大祭司的身份显在神前(来九24)或以羔羊的身份从神手中领取那书卷(启五6~7),圣灵则成七灵受差遣往普天下去。这也给我们看见父、子、灵三者同时共存。
以弗所书中保罗说,『因为借着祂,我们两下在一位灵里,得以进到父面前。』(二18)。他又说,『求祂照着祂荣耀的丰富,借着祂的灵,用大能使你们得以加强到里面的人里,使基督借着信,安家在你们心里。』(三16~17)。他又在林后书信的结语,以神的爱、基督的恩、圣灵的交通祝福信徒。(林后十三14)。这些都启示出父、子、灵三者是同时共存的。
启示录一章四至五节说到这位神时是说『那昔是今是,以后永是的,…祂宝座前的七灵,…那忠信的见证人,死人中的首生者,为地上君王元首的耶稣基督。…』。『那昔今是以后永是的』是父,『七灵』是圣灵,『那忠信的见证人,死人中的首生着、为地上君王元首的耶稣基督』是子。所以,父、子、灵三者,同时共存。
即使在永世里父、子、灵三者亦同时共存。启示录二十二章一至二节说,『天使又指给我看在城内街道当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在河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生产十二样果子,每月都结出果子,树上的叶子乃是为医治万民。』首先我们看见在永世里这独一的宝座乃是『神和羔羊的宝座』。这宝座(单数)是属神也是属羔羊的,这说出神和羔羊二者乃是一,祂是『羔羊神』,就是救赎的神。因此神和羔羊在永世里乃是同时共存的。接着我们看见,从这位救赎之神的宝座那里,有一道生命水的河涌流出来,作为蒙神救赎之人在永世里的供应、滋润和满足。这生命水的河在圣经里乃表征解我们干渴,滋润我们的那灵(约七37~39,林前十二13)。所以这三者一神,羔羊,那灵在永世里乃是同时共存的。同时我们看见在涌流之生命水河的两岸有生命树长着,结出生命果,作为蒙神救赎之人在永世里的享受和饱足。这生命树在圣经里乃表征作我们食物,使我们饱足的基督(约六35,57)。『基督这生命树,乃是沿着生命水,就是那灵的流,作为便利取用的生命供应。那里有那灵的流,那里就可以找着基督生命的供应。』(注9)。
从这描述里,我们看见,那里有生命树(基督),那里就有生命水(那灵);那里有生命水(那灵),那里就有生命树(基督),这二者乃是同时共存的。而这二者(生命水,生命树)乃是从神的宝座那里流出来的。没有宝座,就没有生命水河;没有生命水河,就没有生命树。反之,若没有生命水河,没有生命树,宝座也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了。因此,在永世里,父、子、灵三者仍是同时共存的。综上,我们看见父、子、灵三者从以过无始的永远,经过时间,到将来无终的永远都是同时共存的,并没有如亚流(Arius)学派所说的,曾有一度子不存在,也不是形态论者(Modalism)所教导的,谓父、子、灵三者不都是永远的,也不同时存在,他们三者只是一位神的三个阶段连续性的显出。他们声称父结束于子的到来,子结束于灵的到来,在一个阶段只有神格父、子、灵中之一者存在,并无其它二者同时存在。以上两种教训乃是异端,与圣经的启示相左。
父、子、灵三者从永远到永远互相内在不相分离
父、子、灵三者不仅同时共存,祂们也互相内在,不相分离。须知神格里的三者虽然有分别却不分开。说三者没有『分别』(distinction)是不对的,说三者可以『分开』(separation)也是错误的。
『互相内在』(Coinhere)一词意为彼此互相内住或彼此互相贯通,就是彼此内住在对方里面。简单地说就是父在子里面也在灵里面;子在父里面也在灵里面;灵在父里面也在子里面。这是何等奥妙,超乎人想象的一件事!
约翰十章三十八节主耶稣说,『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同书十四章十至十一节主耶稣对腓力和其它的门徒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么?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我从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二十节主继续说,『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我父里面。』另外,在主与门徒们分离前的祷告中,祂说,『使他们都成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从以上主的话,我们就看见子在父里面,父在子里面,二者是彼此互相内在。再者,论到圣灵,主说,『保惠师,就是父在我的名里所要差来的圣灵,』(十四26),又说,『我要从父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实际的灵。』(十五26)。这里给我们看见保惠师,就是圣灵,祂是父在子的名(就是子的人位)里所差来的,也是子从父那里差来的,而圣灵是从父出来的。可见圣灵是在父里面,也在子的里面。这样看父、子、灵三者,是彼此互相内在的。
父、子、灵三者不仅互相内在,也不相分离。约翰一章一,二节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这里的『同在』一字原文是Pros。摩根(G.C.Morgan)说,『Pros不仅有亲密的意思,而且有连续性的亲密以及联合行动的意思。祂是与神同在,亦即面对神;面对着神,就是说在一种持久性的亲近和互相合作的行动中;面对神,靠近神,与神一起行动。』(注10)。文森(M. R. Vincent)说,『不仅是亲近或在旁边,而是一个活的联结和交通,含示相交活泼的概念。…因此,约翰的陈述乃是神圣的道不仅从永远就与父同住,且与祂有活的,活泼的交通的关系。』(注11)。这二者,子与父,是不相分离的。
另外,撒迦利亚二章八至十一节说,『万军之耶和华说,在显出荣耀之后,祂差遣我去惩罚那掳掠你们的列国,…你们便知道万军之耶和华差遣我了。』在旧约,耶和华所差遣的是耶和华的使者,就是基督,而希奇的是,这里差遣者耶和华竟成了受差遣的耶和华的使者。可见差遣者耶和华就是受差遣的耶和华的使者。耶和华就是耶和华的使者。当耶和华的使者受差遣时,耶和华也就受了差遣,二者并不相分离。同卷书三章又说,『看哪,我在约书亚面前所立的石头,在一块石头上有七眼,…这七眼乃是耶和华的眼睛』(三8,9,四10)。这石头就是羔羊基督,因为启五6说『羔羊,…有七角七眼,就是神的七灵…』。石头、羔羊就是子神基督,七眼就是圣灵,耶和华就是神自己,而七灵是『石头上的七眼』、『羔羊的七眼』,又是『耶和华的眼睛』,可见这三者-父、子、灵不相分离。
启二十二章一节和三节也告诉我们,圣城新耶路撒冷有宝座为中心,而这宝座是『神和羔羊的宝座』。神的宝座永远只有一个,坐宝座者也永远只有一位,而这里说这宝座是『神和羔羊』的宝座,可见神与羔羊并不相分离,否则宇宙中就有二个宝座了。
父、子、灵三者是一
父、子、灵三者不仅同时共存、互相内在、不相分离,而且三者是一。以赛亚九章六节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的名称为…全能的神,永在的父。』生为婴孩的耶稣是全能的神;赐给我们的子是永远的父。可见生在马槽里的婴孩耶稣是神,而子就是父。这似乎是我们人的头脑所难以领会和接受的,但我们应该简单相信并接受圣经所说的,毫无成见,没有任何曲解,为着迎合我们天然的观念、有限的理解或传统的神学。
约翰十四章主耶稣对门徒们说,『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7)。腓力便求主耶稣将父显给他和其它的门徒们看,他们就知足了。主耶稣却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么长久,你还不认识我么?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看?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么?』(9~10)腓力盼望主将祂所说的父显给他们看,他们就知足了;但主反而希奇,为什么祂与他们同在这么久,他们却不认识祂。主清楚宣告说,『我与父原为一』(十30),又在向父的祷告中说,『保守他们成为一,像我们一样。…使他们成为一,正如我们是一一样。』(十七11,22)。因此看见了子就是看见了父,『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约壹二23)子与父乃是一。
另一面,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下说,『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末后的亚当就是成为肉体的基督(约一1,14),祂是神成肉体,在肉体中显现(提前三16),经过为人生活,钉死十架,然后从死里复活,化身成为那灵,就是赐生命的灵。谁都无法否认这赐生命的灵就是圣灵,否则宇宙中岂不有二个圣灵了。但除了圣灵之外,我们再没有另一个灵,能以赐人生命。
主在约翰十四章亲口说的话也应证这神圣真理。祂对门徒说,『我要求父,祂必赐给你们另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实际的灵,…祂要与你们同住,且要住在你们里面。』(16,17)。接着主继续说,『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正往你们这里来。』(18)。这清楚表明十七节的『祂』-另一位保惠师,实际的灵,就是十八节的『我』-子。子基督就是那要来之实际的灵,祂要住在门徒里面。接着二十节主说,『到那日(即复活的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我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十七节是说实际的灵要在门徒们里面,二十节却是说主耶稣要住在门徒里面。这就证明主就是那实际的灵。
约翰福音七章和二十章也证实这事。祂在复活前曾呼召干渴的人前来喝祂,喝的人要从他们的腹中流出活水的江河来(七37~38),约翰说,『耶稣这话是指着信入祂的人将要受那灵说的,那时那灵还没有,因为耶稣尚未得荣耀。』(39)。约翰在这里的意思就是,信入主的人将要接受那灵,但在主耶稣说这话时,还没有那灵,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所以那灵的到来与主耶稣的得荣耀有密切的关系。而耶稣的得荣耀,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从祂自己说的话,我们就可以知道是指祂的受死与复活。祂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十二23,24)。祂又说,『基督受这些害,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么?』(路二四26)可见祂的受死是祂得荣耀的开始,祂的复活是祂得荣耀的完成。只不过,祂的复活是祂得荣耀最直接、最明显的明证。使徒行传三章也说,神『已经荣耀了祂的仆人耶稣。…你们杀了那生命的创始者,神却叫祂从死人中复活了,…』(13~15)。可见主耶稣的复活就是祂的得荣耀。(林前十五43下)。等主复活后来到门徒中间,向他们问安后,祂『就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二十22)。若非主就是那灵,祂如何能将那灵如同气一样吹到门徒们里面呢?林后三章十七节使徒保罗也宣称,『主就是那灵。』这清楚启示主耶稣基督就是那灵。达秘(J.N.Darby)在他的『新译本』(New Translation)里将林后三章七至十六节摆在一个括号里。这指明他认为第十七节是紧接第六节的后面。因此第六节的末了和第十七节的开始可以读成这样-『那灵赐人生命…而且主就是那灵。』主就是那灵,那赐生命的灵。文森(M.R.Vincent)在第十七节的批注里也说,『十六节的主基督,就是充满新约,并给与新约活力的那灵;我们是这新约的执事,(6),其职事是带着荣光的。(8)。』(注12)。阿福德(Henry Alford)也说,『十六节的主是六节那赐人生命的灵,意即这里所说的『主』,『基督』,『就是那灵』,是与圣灵相同的…这里的基督就是基督的灵。』(注13)。莱利在其Study Bible这节的批注里说,『「主就是那灵」,一个强的宣告,基督和圣灵在素质上是一,虽然保罗也认识这二者间的分别(十三14)。』(注14)
神圣三一素质的一面与经纶的一面
为使我们对神圣三一之真理有全面且平衡的看见,我们必须认识三一神有素质的一面和经纶的一面。素质的一面重在祂的一,是为着祂的存在;经纶的一面重在祂的三,是为着祂的工作。素质的三一(Essential Trinity)一面,父、子、灵三者同尊同荣,同时共存,互相内在,无先后等次之别;经纶的三一(Economical Trinity)一面,父、子、灵三者则有先后顺序之别;总是父先开始,子接续,灵总结。我们若没有这二面的认识,我们会认为圣经中的记载有许多的地方彼此互相矛盾,无法调和。譬如,子既与父是一,彼此互相内在,不相分离,何以祂还要举目望天向父祷告呢(太六9,约十一41,十七1)?何以主在约但河受浸时,父从天上说话,灵则彷佛鸽子降在祂身上(太三16,17)?何以主在十字架上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呢(太二七46)?何以主复活之后,对抹大拉的马利亚说,祂要升天上去见祂的父呢(约二十17)?三一神之所以有经纶的三一这一面,乃是为着祂的计划、工作。父是源,子是泉,灵是流;父作源头,子是流出,灵是流入;父计划,子完成,灵实施;父先,子后,灵总结;父是具体化身为子,子则实化为灵。如此三一神将祂所计划的借着祂经纶的三一得以完全成就。前面所举圣经的例子,我们若从经纶三一的眼光来看,就会看见素质的三一其实与经纶的三一是相协调的。若无素质的三一,就没有三一神的存在了;若无经纶的三一,就没有三一神的工作了。
经纶(Oikonomia)一词由Oikos『家』和Nomos『律法』二字组成,合为家庭律法。这词保罗在其书信用过几次(林前九17,弗一10,三2,9,西一25,提前一4)。神的经纶就是祂的家庭律法、家庭行政、神圣安排、神圣计划,其目的乃为在祂神圣的三一里将祂自己分赐到祂所拣选所救赎的人里面。为着完成祂神圣的计划,父、子、灵在其经纶里就成了三个接续的阶段。
以弗所书一章向我们启示,父在创立世界以前就拣选我们使我们成为圣别,豫定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3~6);子就在时间里来完成救赎的工作,将我们并整个万有都带到祂的元首权柄之下(7~12);圣灵则将祂自己印涂到我们里面,并在我们里面作凭质,担保我们得着神作我们的产业(13~14)。因此,我们看见父订计划,子来完成父所计划的,灵则将父所计划的,子所完成的,实施应用到信徒身上。这是神圣三一经纶的一面。
约翰福音也向我们启示,父差遣子,子受其差遣(约三34,四34,五23,30,36,38,六29,38,39,57,七28,29,八18,42,九4,十二44,45,49,十三20,十四24,十五21,十六5,十七8,21,25),倒空自己,成为一个人,降卑自己,顺从父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参腓二6~8,太二六39,42,44,53,54)。祂来是为要行神的旨意(参来九7),祂在地上生活、工作、尽职的时候,不凭自己说话、行事、作工,末了,祂说,『父阿,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交给我要作的工,我已经完成了。』(约十七4)。之后,另一位保惠师,就是圣灵,是神圣三一的第三者,在子完成地上的工作后,就为父所差(十四26),为父所赐(16),也为子所差(十五25,十六7)。祂来要为子作见证(十五26),也要将一切的事教导门徒们,并要他们想起主对他们所说的话(十四26),祂要引导门徒们进入一切新约的实际(十六13上),祂不从自己说话,乃将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祂要从子有所领受并宣示与门徒们(13下,14)。这里也给我们看见神圣三一的三者,父、子、灵,有其工作先后顺序,父作为差遣者,是源头;子作为受差遣者,是显出;灵作完成者,将一切实化到信徒里面。因此我们说,父具体化身于子,子实化为那灵,而那灵进到人里面,将一切实化到信徒里面。这就是神圣三一经纶的一面,为着执行并完成祂自己的计划、经纶、工作。
因此论到经纶的三一时,就有子受浸时,父的说话,灵的降临(太三16,17);也有子受死时,为神弃绝,受神审判的一面。这些都是神圣三一经纶的一面。
虽然如此,我们却要看见,在神经纶工作的每一阶段里,神圣三一素质的一面都是存在的,因为这三者虽然有分别,却不分开。当父订计划以完成祂的心意时,祂是在子基督里(弗一4,5)并同着那灵订的;当子来完成父的计划时,祂是同着父(约八29,十六32),并靠着灵(路一35,太一18,20,十二28)来完成的;当那灵来应用子所完成的工作时,祂是作为子并同着父(约十四26,十五26,林前十五40下,林后三17)来应用的。因此神圣三一在其存在上,就是其本身素质上,和其经纶,就是其工作行动上,祂一的一面与三的一面是同时存在的,是调和在一起的,并没有矛盾和冲突。而祂之所以要有经纶一面的讲究乃是为要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成为我们的经历和享受。正如前述,保罗在林后书信的结语,以神圣的三一祝福我们说,『愿主耶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与你们众人同在。』(十三14)。子恩,父爱,借着圣灵的交通,临到我们,成为我们的经历和享受。
从异端里得拯救
神圣三一既然同时具备素质的一面和经纶的一面,我们就需要同时持守这二面,不偏到任何一个极端,否则就成了异端信仰。凡偏到经纶一面而忽视素质一面的,难免落入三神论(Tritheism) 的异端里。凡偏到素质一面而忽视经纶一面的,难免落入『神格惟一论』(Monarchianism)里。三神论者相信父是一位神,子是一位神,灵也是一位神,这三位是分开的,并不是彼此互相内在的。这自然是个异端。今天许多基督徒,虽然口里说只有一位神,心里却相信神有三位。这是可悲的。
『神格惟一论』者,则坚守神只有一位的真理,反对神格里有父、子、灵三方面的讲究,也不相信这三者从永远到永远同时共存且互相内在,有分别却不分开的真理。在教会历史上他们也被定为异端。『神格惟一论』有二派,一派称为『动力神格惟一论』(Dynamic Monarchianism),另一派称为『形态神格惟一论』(Modalistic Monarchianism)。前者的主张大致是:神只有一位,耶稣是常人,为圣灵所感,而基督与之结合,因其道德高超,纯全无疪,被神收养,升格为神。因故,他乃次神,比独一之神为低之神。此论又称『基督为凡人论』(Psilanthropism)亦称『嗣子(养子)论』(Adoptionism)。历史上持这论调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撒摩撒他的保罗(Paul of Samosata)。他在公元二六八年的安提阿会议中正式被定为异端。
形态神格惟一论的主张大致是:神只有一位,而父、子、灵只是三个连续阶段的延伸,这三者并未同时共存。刚开始他们的主张是说,同一位父进入马利亚的腹中,生为自己的儿子,经过人生,至终上到十字架上受死,然后复活升天。此论说称为『圣父受苦论』(Patripassianism)。著名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曾着『驳帕克西亚』(Against Praxeas)评击其错谬。他说,『帕克西亚在罗马为魔鬼作了两件事:他赶走了先知的豫言,引进异端;他驱走了圣灵,又钉死了父。』(注15)到了撒伯流(Sabellius)时,他把这论点清楚且精确的系统化,披上哲学的外衣,避开『圣父受苦论』,而有父、子、灵是三个连续阶段延伸的说法。所以形态论后来又称为『撒伯流主义』(Sabellianism),原因就在此。以其观点而言,他们相信一位独一的神,而这一位神曾有一度祂的形态(form)是父;过了一些时候,祂的形态变成灵,子也不再有了;再过一些时候,祂的形态变成灵,子也不再有了。这样父、子、灵三者成了三个连续阶段的延伸,但绝不同时共存也不互相内在。他们说,在旧约颁布律法时显为父,在新约道成肉身时显为子,在感动并赐恩给使徒时显为圣灵。依此观点,形态论者最怕人举证父、子、灵三者同时共存的经文以驳之(参太一20,21,23,三16,17,二八19,约十四16~20,26.十五26,二十17,22,林后十三14,弗二18,22,三14~17,四3~6,五18~20,启一4,5)。像马太三16,17所说的,子基督受浸时,圣灵降在祂身上,父从天上说话,清楚指明父、子、灵三者同时共存,这是形态论者所最怕听到的。撒伯流本人被当时的希坡律陀(Hippolytus)猛烈抨击,而被定为异端,革除教籍。
照着圣经话语纯正的启示,我们应当平衡在三神论与独一神论的中间点,相信神有一的一面和三的一面,就是相信神乃是三一神。初期教父们虽坚守神只有一位的真理,却也看明神格里有三的讲究,遂著书论说以阐明之。提阿非罗(Theophilus)首用Triad(三合一)一词来论及神格,爱任纽(Irenaeus)则首用oikonomia(经纶)-词来描绘神格里的三,特土良(Tertullian)则首用Trinitas-词来论及神格中的奥秘。这些教父们(不止前述三位)历史上称他们为Economic Trinitarians,他们开始探讨三一神的奥秘,但其论点尚不完全。
因着教父们对于神圣三一的这两面有平衡的看见和持守,有时让人觉得他们有时像是三神论者,有时又像是形态论者。薛华(Philp Schaff)说,『尼西亚(时期的)教父们许多的著作无疑地是有三神论的味道,但却被他们自己其它带着撒伯流式的(形态论的)论述所中和neutralized),所以他们所持真理的立场应被认为是在这两个极端的中间。』(注16)。甚至在教导神圣三一领头的奥古斯丁(Augustine)亦曾被指控为形态论者,因为他无法使神是三又是一,是一又是三的这奥秘得着协调。他说,『我们希腊朋友说一个essence(素质),三个substance(本质),但拉丁朋友则说一个essence或substance,三个persons(身位)…设若所言只在奥秘中才得领会之,则所言已足矣。…为何我们不也说三位神呢?…或者,既然因为我们无法描述这三者是一位神,何不用一个person(身位)呢?所以虽然我们称父、子、灵中的任一为一个person (身位),我们不能说有三个persons(身位)?正如我们虽然称父、子、灵中任一为神,我们不能说有三位神么?这是因为圣经并不说三位神么?但我们在圣经任何一处找不到有提及三个persons(身位)的』。(注17)
所以三一神本身实在是个深不可测的奥秘。我们永远无法,也不要盼望将三一神的奥秘,就是祂是三又是一,是一又是三的这二面相调和,也不要只注视素质三一的一面而忽视经纶三一的一面,反之亦然。试想父在子里面,而子却向父祷告。祷告父的子与听子祷告的父二者竟是一。又如约翰三章十三节主说,『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怎么可能从天降下已在地生活的人子,祂同时仍旧在天呢?照样,怎么可能升天坐在神宝座右边的基督,祂却同时住在我们里面呢?(可十六19,罗八34,来一3,罗八10,加二20,西一27)。这些都是我们有限渺小的人所难以领会的。因此我们只该简单地相信并接受全本圣经所说关乎三一神的真理。主曾对尼哥底母说,『我对你们说地上事,你们尚且不信,若对你们说天上的事,你们如何能信呢?』(约三21)。三一神身位的奥秘的确是『天上的事』,不是我们生活在地上的人所能完全领会的。这深奥的事惟有神的灵能参透,也惟有从神来的灵叫我们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林前二12)。但愿我们在这里『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能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讲与属灵的人。』(13)
结语
『谁用无知的言语,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伯三八1)这是耶和华神在约伯与他三个朋友冗长的辩论之后正式进来说话的开头语。是的,我们是何等渺小、有限、无知的人,『我们不过从昨日才有,一无所知,我们在世的日子好象影儿。』(八9)。祂向约伯问及祂所造的万有,许多宇宙万象的事(三八4~38),和地上许多活物的生活习性(三八39~三九30,四十15~34),约伯已回答说,『我是卑贱的,我用什么回答你呢?只好用手摀口,』(四十4),更何况要了解、明白造万有,给万有气息的耶和华自己呢!『你考察,就能测透么?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么?他的智能高于天,你还能作什么?深于阴间,你还能知道什么?其量比地长,比海宽。』(十一7~9)。关于神的本身,就是神格里的奥秘实在超乎人头脑能领会,人逻辑能推论。若非神乐意将祂自己向人启示,有谁能了解神的自己丁点?感谢神,祂乐意将祂自己向我们敞开,使我们这无知的人认识祂的自己,祂身位的奥秘。
三一神的自己,祂的身位,本是神圣中之最圣,微小无知的人本该学习在神面肃敬静默,伏俯敬拜。二千年来人可以为此辩论不休,争得面红耳赤,像约伯和他三个朋友一样,但从亘古到永远,神仍以自己的方式存在,以自定的计划进行祂的工作。我们的错误,丝毫不损神自己的尊荣,我们的雄辩,正显我们的愚拙。无知的人阿,何不让三一神以其方式自存,而不加任何人为的臆测、推论?显然地,当我们看过了圣经中的明言和启示,我们就要认识我们所信的这位神乃是独一真神,创天造地的神。除祂以外再无别神。在其神格中有父、子、灵三方面的讲究,而这三者皆为神,皆是永远的,并且同时共存、互相内在,不相分离。奇妙的是,这三者有别却又是一,并且这三者有素质一面和经纶一面的讲究。素质的一面是为其存在,经纶的一面是为其工作。
我们要认识三一神之所以有父、子、灵三方面的讲究,乃是为着祂的经纶,就是为着将祂自己分赐到祂所拣选并救赎的人里面。父是源头(约十三3),子是父的彰显(一1,18),而灵则是三一神临及并应用到信徒身上(十四17)。神圣三一的三者如何作工在信徒身上呢?彼前一章二节给我们看见,父照其先见拣选我们,那灵来圣别我们,主耶稣则以其血救赎我们,使我们成为祂的儿女。接着,我们就享受子基督的恩典,父的爱和灵的交通,(林后十三14),使我们生命天天长大,性情天天变化,至终被模成基督荣耀的形像。所以三一神对我们而言,是每天的经历和享受,使我们逐渐长大以致成熟。即使在新耶路撒冷里,我们仍要享受从神和并羔羊的宝座(父同着子)那里流出之生命水的河(灵),与随河而有之生命树(子),作我们的滋润、满足和享受。
从某个角度看,整本圣经实在可以看作是三一神的自传,它借着被神的灵感动的人记载下来(彼后一21),成为神自己的历史。这本书的记载给我们看见三一神如何从永远里走出来,经过时间的桥梁,在其中完成祂心意所要的,然后进到将来的永远里。祂从永远里进到时间里,也从神性里进到人性里,生为超绝奇妙的神人耶稣,然后祂活出了一个芬芳甜美的为人生活,成就了包罗万有的死并胜过一切的复活,至终成了赐生命的灵,进到所有信祂的人里面,为着产生并建造基督的身体,终极完成于新耶路撒冷。当这位三一神在祂的经纶里将祂自己涌流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时,祂的历史也成了我们的历史,因为我们已经与祂联结为一。祂不仅救赎我们,也重生我们,进一步圣别我们的性情,更新我们的心思,变化我们的魂生命,将我们模成祂形像,至终以祂的荣耀完全浸透我们,使我们得荣耀。使我们在生命、性情、彰显上像祂,而无分于其神格,至终在永世的新耶路撒冷作祂永远的彰显。这是全本圣经所启示的三一神。
神在旋风中向约伯显现,对他说话后,约伯说,『谁用无知的言语,使你的旨意隐藏呢?我所说的,是我不明白的,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我前从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伯四二3~6)。保罗在悔改信主之后说,『所以我们从今以后,不按肉体认人了;虽然按着肉体认过基督,如今却不再这样认祂了。』(林后五16)。对于三一神,我们是否也该像约伯和保罗呢!
『深哉,神的丰富、智能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道路何其难寻!谁曾先给了祂,使祂后来偿还?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借着祂、并归于祂;愿荣耀归与祂,直到永远。阿们。』(罗十一33~36)。
*本文新约经引自新约圣经恢复本注
1:Martin Luther, What Luther Says, An Anthrology, vol.Ⅲ, pp.13871388
注2:John Calvin, Institutes,1:13:21
注3:
注4:C. I. Scofield, , Oxford Vniversity Press, INC.,1967,P.755
注5:C. C. Ryrie, , Moody Bible Institute,1994,p.1087
注6:李常受, , 台湾福音书房, 1993,页156
注7:同注6, 页156
注8:同注6, 页156
注9:李常受, 新约圣经恢复本, 台湾福音书房, 1998, 第八版, 启二二2注1
注10:G. C. Morgan, 摩根解经丛卷/约翰福音, 美国活泉出版社, 1992四版, 页18
注11:M. R. Vincent, Word Studies in the New Testament, Eedrmans Publishing Co.,1980,Ⅴol.Ⅱ P.34
注12:同注 11Ⅴol.Ⅲ P308
注13:Henry Alford, Alford’s Greek Testament, Baker Book House,1980,Ⅴol.Ⅱ P648
注14:同注5, p.1785
注15:Tertullian, Against Praxeas,The AnteFathres, Eerdmans Publishing Co.,Ⅴol.Ⅲ,Chap.Ⅰ,P579
注16:Philip Schaff,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Eerdmans Publishing Co.,Ⅴol.Ⅲ,P.674
注17:Augustine,“On the Trinity”, The Post-Nicene Fathers, Eerdmans Publishing Co., Ⅴol.Ⅲ.PP.1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