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及评论『灵、魂、体之问题』
作者:郭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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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丽贞:『从语意学论圣经有关灵、魂、体之问题』,页1-52;
倪柝声:『属灵人』上册,页25-147;
林荣洪:『属灵神学』,页56-72,278-285,304-321
1. 根据倪氏的分析,灵与魂有甚么不同的功能?
答:根据倪氏的分析,灵是「神知觉」的所在,是人与神往来的部分。在这部分里,人知道怎样敬拜、服事神,知道他和神的关系。倪氏将灵的功能分成三大部分,就是人的良心、直觉和交通:
良心是分别是非的机关,是一种天然直接的判断,并不靠心思里知识的影响。例如,「我灵却在你们那里……判断行这事的人。」(林前5:3)
直觉是人灵里的知觉,神所有的启示,圣灵所有的动作,信徒都是在这直觉里知道,不需倚赖任何心思、情感、意志相帮助。例如,「保罗在灵里为道迫切。」(徒18:5)
交通指与神的交通,就是敬拜神。心思、情感和意志这些属魂的机关,是不会敬拜神的。例如,「真正拜父的,要用灵和诚实拜祂。」(约4:23)
良心和直觉相连,因为良心藉著直觉判断。直觉和交通也相连,因为神乃是在直觉里被人知道的,也是在直觉里启示祂自己和旨意。这三者就是灵的功能,深深相联合,是神与人往来的部分。
根据倪氏的分析,魂是「人知觉」的所在,举凡智力、心思、理想、爱情、刺激、判断力、意志等都是魂的功能。灵和体都和合在魂里,所以魂就成为人格的总枢。倪氏认为一个人人格所包含的,有三个最大的要素,就是意志、心思和情感:
意志是人生出主意的机关,就是人的判断力,表明愿不愿、要不要等等。魂包含有意志的部分,例如,「不要把他交给仇敌,遂其『所愿』(原文魂)。」(诗41:2)
心思是人发出思想的机关,就是我们的智力。聪明、知识以及一切用心的,都是从心思发出。魂也包含有智力或心思的部分,例如,「心(原文魂)里所看重的儿女。」(结24:25)
情感就是一个人的爱好、恨恶、感觉的机关。人所以能爱人,能恨人,能感觉喜怒哀乐,都是藉著情感。魂包含有情感的部分,魂里有爱情,例如,「以全魂爱耶和华你的神。」(申6:5)魂会恨恶,例如,「我的魂厌烦我的生命。」(伯10:1)魂会受刺激,例如,「我魂里甚是忧伤。」(太26:38)
2. 根据蔡氏的分析,灵与魂在那几方面上意义是相通的?
答: 根据蔡氏的分析,灵与魂在下述五方面上意义是相通的(p.37):
a. 死後的状态,有时称魂离开,例如,「他将近於死『灵魂』要走的时候,就给他儿子取名叫便俄尼,他父亲却给他取名叫便雅悯。」(创35:18)有时称灵离开,例如,「正说这话的时候,耶稣亲自站在他们当中说,愿你们平安。他们却惊慌害怕,以为所看见的是『魂』。耶稣说,你们为甚么愁烦,为甚么心里起疑惑呢。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24:36-39)此二者可能皆指非物质部分,有时灵也作「断气」(太27;50)。
b. 在敬拜神的功能方面,灵与魂是一样的,例如,「我的『心』哪,你要称颂耶和华,凡在我里面的,也要称颂他的圣名。」(诗103:1)又如,「马利亚说,我『心』尊主为大,我『灵』(pneuma)以神我的救主为乐。」(路1:46-47)
c. 在道德、情感、意志、欲望方面的表现也是相通的。「灵」也会发怒、也有欲望(例如,申2:30)。又七十士译本把创41:8,法老心里(aaaxUr)不安翻为魂。
d. 两者都有生命气息之含意。例如,「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2:7)又如,「看哪,我要使洪水泛滥在地上,毁灭天下,凡地上有血有肉有『气息』的活物,无一不死。」(创6:17)。
e. 个人、全人的代表。例如,「这两日之内除了预备『各人』所要吃的以外,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出12:16)又如,「耶和华说,祸哉我这悖逆的儿女,他们同谋,却不由於我,结盟,却不由於我的『灵』以至罪上加罪。」(赛30:1)新约部分,pneuma与yuxh/也代表个人,例如加6:18和徒2:41。
3. 依照倪氏对创2:7的解法,人的魂是如何产生的?试评论之。
答:根据创2:7:「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命之气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一个活的魂。」
וַיִּיצֶר֩ יְהוָ֨ה אֱלֹהִ֜ים אֶת־הָֽאָדָ֗ם עָפָר֙ מִן־הָ֣אֲדָמָ֔ה וַיִּפַּ֥ח
and breathed from the ground of dust man Yahweh God then…formed
בְּאַפָּ֖יו נִשְׁמַ֣ת חַיִּ֑ים וַֽיְהִ֥י הָֽאָדָ֖ם לְנֶ֥פֶשׁ חַיָּֽה
a living being man and…become breath of life into his nostrils
倪氏认为,这「生命之气」,就是人的灵,与用尘土所造的身体模形,一相接触,就生出魂来。所以,魂是人的体和灵的总结。倪氏指出,「生命之气」中的「生命」(חַיִּ֑ים)一字为双数,告诉我们:神这样吹气,乃是发生两个生命:(1).属灵的,(2). 属魂的。这意思就是神所吹生命的气,入了人的身体,变成为灵;同时这灵与身体接触,就产生了魂。
评论:倪氏的解经,犯了以下几点错误
a. 「生命之气」(נִשְׁמַ֣ת חַיִּ֑ים)中的「生命」(חַיִּ֑ים)一字为复数(plural, more than two),并非双数(dual),一般希伯来名词的双数字尾是יִם_(accented pataIh, plus yod, plus hireq, plus final mem),阳性名词的复数字尾才是îm (hireqyod, followed by mem)。所以根据此字,无法导出倪氏「灵」与「魂」两个生命。
b. 如果「生命」(חַיִּ֑ים)一字指「灵」与「魂」两个生命,那么这字就只能出现在人的生命,不能是动物的生命,因为根据倪氏的观点,动物绝不具有能与神交通的「灵」,但事实上,חַיִּ֑ים也指动物的生命,凡有「气息的活物」(ר֣וּחַ חַיִּ֔ים),出现在创6:17, 7:15和7:22,包括动物的生命。生命一字的名词,在希伯来文,一直是以复数的形态出现,所强调的可能是生命的复杂与丰富,并非如倪氏所言「灵」与「魂」两个生命。
c. 创2:7中「活的魂」(לְנֶ֥פֶשׁ חַיָּֽה),也用在鱼、鸟和动物上(创1:20, 21, 24, 30),如果照倪氏所分析,灵与体结合才产生魂;则动物既然被称为「活的魂」,自然也该有产生「魂」的「灵」。倪氏的理论因此产生矛盾。
个人认为,较合理的解释,「生命之气」(נִשְׁמַ֣ת חַיִּ֑ים)是指神的气息,是一切生命的来源,动物和人都一样具有「生命之气」(נִשְׁמַ֣ת חַיִּ֑ים)(cf. 创7:22),是从神的气息而来,成为人和活物的气息(cf. 伯34:1415「他若专心为己,将灵和『气』收归自己,凡有血气的就一同死亡。」axUr 与 hfmf$:n 常为同义词,cf. 赛42:5; 伯32:8,33:4)。神吹入「生命之气」,是永生神造人的一个作为,而不是在讨论组成人的本质。至於「活的魂」,可用来指一切有生命的活物,在此是强调人是有生命的活人(a living being)。如果硬要在创2:7节,找出人异於动物之处,我们只能说神的气息创造了一切活物,但在创造人的过程中,有一直接而亲密的吹气动作(这项吹气动作,其实也只是一种anqrwpopa/qeia的语法),这点可能是动物所没有的,动物是由神说有就有的。人之异於禽兽者,最重要的是人具有神的形像(创1:26),而不是在创2:7,去读出它所未具有的人的两个本质,甚或人的三个本质。
4. 倪氏认为人未重生前,甚么管治灵、魂、体?重生後又如何?
答:倪氏认为人堕落後,未重生前,他的魂管治他的灵,他的「己」管治他的魂,他的情欲管治他的体。魂作了灵的生命,「己」作了魂的生命,情欲作了体的生命。人从「灵治」而降下至「魂治」,从「魂治」而降下至「体治」。
人重生後,圣灵管制他的灵,叫他的灵能管制他的魂,能由魂管制他的体。圣灵作灵的生命,灵作全人的生命。
5. 试述倪氏对重生的定义。
答:倪氏认为人未重生时,他的灵与神隔绝,是死的。重生就是灵的重生,与体与魂并没有关系。重生乃是:当人相信主耶稣是替他死,接受耶稣为个人救主的时候,神将神非受造的生命(即圣灵),赐给人。当重生的时候,圣灵来了,祂进入人的灵,好像把灯点起来一般,因「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箴20:27)圣灵叫人的灵活过来,并且更新这个灵,恢复人灵魂原来混乱黑暗的秩序。不单如此,重生并且叫人得著神超凡的生命,这是亚当受造当初所未具有的。所以,人重生就有神的生命,为神所生,成为神的儿女。这生命是不会死的,因此人一次被神所生,就得著永生,永远得救。但是重生只是灵命的初步,必需藉著顺服圣灵,方能胜过体和魂,一直到长大成熟的地步。
6. 试评述倪氏及蔡氏对帖前5:23之解法。
Αὐτὸς δὲ ὁ θεὸς τῆς εἰρήνης ἁγιάσαι ὑμᾶς ὁλοτελεῖς, καὶ ὁλόκληρον
And himself the God of peace may he sanctify you complete and entire
ὑμῶν τὸ πνεῦμα καὶ ἡ ψυχὴ καὶ τὸ σῶμα ἀμέμπτως ἐν τῇ παρουσίᾳ
of you the spirit and the soul and the body blamelessly in the presence
τοῦ κυρίου ἡμῶν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 τηρηθείη.
of the Lord of us Jesus Christ may be kept.
帖前5:23:「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和合本)
倪氏认为这一节圣经,明明将一个整个的人,分为「灵、魂、体」三部分。使徒在这个地方,是说到信徒的「全然成圣」,也就是他的灵、魂和体的蒙保守。他认为这节圣经,清楚指出灵与魂是有分别的;不然,就不会说,「你们的灵与魂」,必定说,「你们的灵魂」了。神既这样说,人的灵,和人的魂,必定是有分别的。所以说,人是分作灵、魂、体三部分的。
评论:a. 倪氏的反对不能成立,因为在希腊文并不像中文,有「灵魂」(spirut-soul)这样的字。
b. 诚如倪氏所言,这一段经文的重点,是说到信徒的「全然成圣」。并不能因此导出三元论。事实上,圣经从未试著分析人组成的元素。
c. 倪氏忽略了语文上累积法的表达。圣经上最有名的例子,耶稣总结最大的诫命,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马可12:30)这里的重点在强调「全人爱主」,照倪氏的解释法,是否人是由「心、性、意、力」四部分组成呢?
d. 根据「以经解经」的原则,圣经里「灵」与「魂」交互使用,意义上往往相通,特别是路1:4647,马利亚以灵和魂与神相交,此点特别否定了倪氏所强调,以灵为人与神交通的说法。倪氏完全无视此一现象。
帖前5:23:「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完全成圣。又愿你们整个人:灵魂和身体得蒙保守,在我们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无可指摘。」(新译本)
蔡氏提出两点来反驳三元论者对帖前5:23的解释。第一点,就是引用John Murray 对三元论的批判:照圣经其他地方的用法(可12:30; 来4:12),借用累积的形式来表达「全然」地成圣、保守。保罗也可以用四、五个名词,而不只用三个。也可用两个。第二点,引用Leon Morris的注解,前半节的「完全」对照下半句的「整个」,因为保罗看重「完全」的成圣,因此再用另一方式「整个蒙保守」来重覆此祈愿;虽然把人分成三部分,但所用的形容词「整个」人与动词「保守」都是单数,证明保罗所强调的是全人的成圣。
评论:三元论学者对蔡氏的第一点解释,提出两项疑问 ─
a. 圣经里既然早已有如此有名的经文(申6:5; 可12:30; 路10:27),以累积的修辞法来表达并强调「全人」的概念,如果这也是保罗所要表达的,为何他舍此不用?
b. 「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四者,无一包含人的物质部分(身体),但帖前5:23却提到身体,所以将此二段经文列为平行用法,似乎过分牵强,也不合乎保罗一向用字、谴词十分谨慎的习惯。
c. 我个人觉得此段经文,是不能用来作为三元论的依据,但同样的,也不能用来否定三元论。
7. 试评述倪氏及蔡氏对来4:12之解释。
Ζῶν γὰρ ὁ λόγος τοῦ θεοῦ καὶ ἐνεργὴς καὶ τομώτερος ὑπὲρ πᾶσαν
living For the word of God and operative and sharper beyond every
μάχαιραν δίστομον καὶ διϊκνούμενος ἄχρι μερισμοῦ ψυχῆς καὶ
sword twomouthed and passing through as fas as division of soul and
πνεύματος, ἁρμῶν τε καὶ μυελῶν, καὶ κριτικὸς ἐνθυμήσεων καὶ
of spirit, of joints both and of marrows, and able to judge of thought and
ἐννοιῶν καρδίας·
intensions of a heart.
来4:12:「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和合本)
倪氏认为使徒在这里,把人非物质的要素分作两部分:「魂与灵」;又以为物质的部分,就是包含有骨节与骨髓,即思念主意之官的。主要用神的道,将那归向祂的人完全分开,无论是属灵的、属魂的、属身体的,都要一一刺入剖开。魂与灵是可以剖开的,那么,魂与灵必不一样。所以在这里也是以为人是灵、魂、体三元素组成的。倪氏认为圣经在这里的意思,就是主耶稣对於信徒的灵与魂,如何履行他大祭司的工作。这里圣灵是将信徒比作一个祭坛上的牺牲,从前的牺牲如何被祭司用刀剖开,以致其骨髓与骨节,都敞露无遗,截然分为两半;现今的信徒,也如何被他们的大祭司主耶稣,用神的道,将他们的魂与灵分开,以致魂不再影响灵,灵也不再受魂的支配。
评论:
a. 倪氏的解经超出上下文的主要旨意,第四章113节都与神的启示,即神的「道」有关。4:14以後,才讲到大祭司主耶稣。倪氏解经太过灵意解。
b. 灵与魂,骨节与骨髓,思念和主意,这三组名词都指到人的最深处,人物质的部分既不是由骨节与骨髓组成,非物质的部分也不是由灵与魂组成。
c. 如倪氏所言,祭司剖开牺牲,暴露骨节与骨髓,并非分开骨头与骨髓,因此,同样的刺入剖开灵与魂,并非指分开和分离灵与魂两个部分。
d. 思念和主意,事实上也是很难区隔的,所以经文的重点不在区别二者,乃在於神的道能深入人的最深处,连心中的想法与动机也暴露无遗。
e. 假如灵与魂有别,那么灵与魂与心是否也有别呢?
来4:12:「神的道是活的,比一切两边的剑更锋利,甚至可以刺入剖开灵与魂,关节与骨髓,并且能够辨明心中的思想和意念。」(新译本)
蔡氏认为这节主要告诉我们,神的道极其有力,能刺透人的最深之处,而非告诉我们将人剖成那几部分。作者将关节、骨髓与灵、魂对照。关节与骨髓代表人体的深处,灵与魂则是圣经常用的两个名词,代表人内心的深处。关节与骨髓显然不足以代表人的身体,同样,灵与魂也不是构成人里面本质,的两元素。此处无意区分生理、心灵的领域,关节与骨髓不过是灵与魂相对的譬喻说法。她并且探讨引起争论的「剖开」(μερισμός)一字的意义,虽然这个名词仅出现这一次,但是动词形式(μερίζω)则出现14次,有时是指分配、授给之意(如罗12:3);有时是指分开之意,如一个国家自相「分争」(太12:25、26),「基督是分开的吗?」(林前1:3)。两种意义皆非将一实质从另一实质分离出来,应解作一个物件自身内部的劈开。这里用灵与魂是修辞上的累积形式,以表达人内在本质的全面性。所以蔡氏认为,关节、骨髓代表身体构造的神秘部分,灵魂是指我们里面最深处的实有,心思意念代表里面的心理活动。一切受造物面对神的道或审判,皆是赤露敞开的,无可隐藏。
评论:
a. 蔡氏探讨「剖开」一字在圣经中的意义,是可取的方法。J. O. Buswell 的关察可作为其补充:假如圣经要表达两个部分的「剖开」,应该选用介词 μεταξύ(between, among),而非 καί。
b. 蔡氏的解释较合乎上文下理,比起倪氏对此节的解释,更有语意学和语言学(文法)上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