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则信 為神的兒女基本的信仰覆李常受弟兄的公開函

為神的兒女基本的信仰覆李常受弟兄的公開函

陈则信

(李弟兄是把經文改作:『一切受造之物的首先者』)這一句話,而斷定主耶穌是受造者,我們要知道,在約翰福音中說到主耶穌是獨生(一章18節),而在歌羅西書中又說到主耶穌是首生,這兩個『生』,是同樣的證明我們的主耶穌非受造的神性。然而為何已說到祂是獨生,又要說到祂是首生呢?獨生是說到祂為神兒子的獨一性,『首生』乃是說到神立祂的兒子在受造之上為元首,很簡單一句話就能說明:一切萬有都稱為受造者,只有耶穌稱為『首生者』,是『首生』而非『首造』。

聖經中共有三次用『首生者』這一個辭,除了歌羅西書兩處外,還有詩篇八十九篇二十七節說:『我已立你為首生者』(中文誤譯為長子),『立』字就是說明這是在神的計劃中,神立祂的兒子為萬有之首。我們舉一個簡單的比喻:英國立一個英國人到香港來作香港的總督,這不能說他就成了中國人,他雖為香港總督,仍是英國人。至於李弟兄說他是根據倪柝聲弟兄於一九三四年一月在上海領第三次得勝聚會時將此節重譯為:『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我們查過倪弟兄那一次原文的繙譯是說:『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而不是『首先者』,乃是李弟兄把倪弟兄的繙譯從『首生者』改變成『首先者』。這就是先知門徒的難處,總是喜歡離開聖經本身而將已往神的僕人們信息中斷章取義,引出幾個字來作他自己言論的根據和辯護。

李弟兄在『一點的解釋』中問說:『基督是創造者,怎會成為受造者?這就如同問,基督乃是神,怎會成為人?』我們希奇我們的弟兄會用這樣的比喻來答辯。要知道在四福音中,主耶穌雖然成為人,祂一直仍是神的兒子,並沒有改變神性的身份。但是李弟兄竟根據這一件事說:『同樣的原則,祂是創造者,却成為受造者。』這是李弟兄確定的話:『主耶穌成為受造者。』我們再說:這是極其嚴肅的事。」

注:〈為神的兒女基本的信仰覆李常受弟兄的公開函〉,頁2~4。此函是由陳則信、史伯誠、鄒致發、柯聯基、彭勉奇、羅道安、李鴻源、張秋生及蘇芸英,於一九七○年十月十六日發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