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有藻 神学讲义

神学讲义

马有藻

A.人的构造

关于人构成人本性的要素,主要有二种理论:

1.二元论(Dichotomy)━━认为人是由肉体和灵魂两部分构成的。肉体(body, flesh)指人的物质部分;灵魂(soul, spirit)指人的非物质部分;肉体部分与动物并无区别,灵魂部分指理性、道德与自我的意识,唯人独有。二元论的圣经根据有下列各点:1)人被造之时刻(创2:7);2)圣经多处提及人由二元素组成(罗8:10;林前5:5;7:34;林后7:1;弗2:3;西2:5;太10:28;约叁2);3)「灵」与「魂」为互用词(创41:8与诗42:6;太20:28与27:50;约12:27与13:21;来12:23与启6:9);4)「灵」与「魂」各自指神,故是共用词(约4;赛42:1;来10:38;摩6:8;耶9:9)。二元论似是柏拉图首创,复得亚里士多德、特土良、奥古斯丁、亚奎那斯、笛卡儿等陆续阐释及推广,此论是天主教的神学立场[注5]。不少现代神学家(如Charles Hodge; J. O. Bushwell, III; C. C. Ryrie; A. H. Strong; L. Berkhof等)亦附和此论。

2.三元论(Trichotomy)━━此论认为人是由「灵」「魂」「体」三元素组成;「灵」是能与神交通的本能、部分;「魂」是指思想、意志、情感、理智等的性情表现;「体」单指肉身方面的需要,诸如饮食疲睡,工作能力等。三元论的圣经根据有下列各点:1)圣经提及人是由三部分构成(帖前5:23;来4:12);2)人由三元素组合乃是彷照神的三位一体的样式而成;3)人死后,体与魂皆入土,而灵部分仍存在,信的到神那里(腓1:21;林后5:8;彼前3:19),不信的至阴间,等候末日的审判(路16:23­25;约5:29);4)复活的身体称灵体(林前15:44),表示「灵」的部分与「体」「魂」是分开的;5)圣经虽多处述及人是由二元素构成,但亦提及由三元素组合;可见三元素的理论是详细的分析,将人的功能(capacities)按其构造加以细述,而二元素的经文只是「粗略」或「笼统」的概述(此说始自奥利根,现代代表人有H. C. Thiessen; C. F. Baker; F. Delitzsch等不赘)。

结论:上文两派理论均以圣经为根据,各执己见,各以为是,笔者认为,二元论及三元论同是圣经教导,其关键在「灵」与「魂」两字的用义;这两字多时互相通用,亦多时显然有别,所以在意义交互应用时,圣经似是教导二元论,而当这二字各有所指时,圣经则教导三元论[注6]。英国神学家John Laidlaw作一简结:「人之『体』部分乃为对世界之醒觉言(world­consciousness),『魂』则对自我醒觉(self­consciousness),而『灵』却是对神的醒觉言(Godconsciousness)」[注7]。

[注6]: 笔者与L. S. Chafer, Systematic Theology, II, Dallas Seminary Press, 1947? , 1983, pp. 181-­182不约而同表同感。

[注7]: John Laidlaw, The Bible Doctrine of Man, pp. 66­67,引自上引书第185­-187页。